你今天又找到什麼藉口來逃避運動了嗎?

「研究發現:運動過量可能導致早死」這個如何?

還外加報導網址給您:http://tw.sports.yahoo.com/news/%e7%a0%94%e7%a9%b6%e7%99%bc%e7%8f%be-%e9%81%8b%e5%8b%95%e9%81%8e%e9%87%8f%e5%8f%af%e8%83%bd%e5%b0%8e%e8%87%b4%e6%97%a9%e6%ad%bb-093500854.html

不好意思,這篇報導中所寫的,是要每天運動超過50分鐘才叫過量

多數人應該是距離這個標準甚遠

 

那「工作太忙,所以沒時間運動」呢?

我想請問,您一天到底工作幾小時

就算12小時,早上九點到晚上十點

睡前花2~30分鐘動一動難道沒辦法嗎?

假日撥點時間出外跑一跑也做不到嗎?

 

「我有傷在身,不適合運動」

那您傷在哪?套一句軍中說的

「手傷操腳、腳傷操手,總有辦法操到你的」

除非你真的傷到全身綁繃帶,不然應該都能找到一些適合的運動

 

說來說去,不運動,十之八九還是「懶」嘛!

 

當然,我也不是多勤勞的人

上班八小時就算全在發呆,回家也會兩眼疲勞甚至腰痠背痛

太熱不想動、太冷不敢跑

朋友約吃飯、馬子約打炮(ㄟ操,這個我沒有......)

總而言之,運動這種事,我也常常會找一堆藉口而逃避啊!

 

所以,保持運動這從頭到尾都是個意志力的問題!

 

其實所謂的333原則真的不難

一天24小時,扣來扣去,我不相信空不出區區30分鐘

電視少看點還是電腦少打點

犧牲點在床上滾的時間

難道真的做不到

 

馬英九說了句不運動的人就是懶

然後被一堆人罵到臭頭

是沒錯啦!這種話從一個做得實在不甚理想的總統口中說出來

聽來格外諷刺、格外欠扁

但其實這話一點都不為過

那些出來罵的人,把罵的時間拿來運動就綽綽有餘了吧!

但他們肯嗎?

他媽的我打賭他們絕對是繼續「躺」在電腦前說

「幹,我工作超時到沒時間運動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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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ldkiller01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