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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08年的4月24號,我曾經寫過一篇死刑
清楚地寫出我不讚成廢除死刑的論調
http://www.wretch.cc/blog/modify.php?blog_id=harrypopo&func=post&year=2010&month=3&day=17
兩年後,這個問題因為法務部長......喔不,是前法務部長
再度被拿出來討論
而在眾多百姓們痛聲大罵時
也喚出了許多不一樣的聲音

老實說
無知如我,竟是到最近才知道
原來世界諸國中,已經只剩五十多國還存有死刑的制度
台灣也是其中之一
換句話說
在「人權」的執行上,台灣是落後的!

而在另一個部落格,我也看到了對於廢除死刑十分有力的說法
名為「殺戮的艱難」
http://cleanfor2months.blogspot.com/2010/03/blog-post.html

在這樣情況下
我雖慚愧,卻仍不願一改原來的說法
我...施博文,還是認為,死刑不該廢!

你可以說我思想不正確,可以說我徒受了如此高等教育
沒錯,我的修養就是這麼差
我的人權觀念就是如此薄弱
我的想法很簡單
我不但做不到以德報怨
甚至還要做到有仇必報!

在「殺戮的艱難」這篇文章中
作者強調一點
他...可以深刻地體會那些被害者的心情
我相信他
確實!就拿戰爭當作例子
多少電影所演
那些滿身代表榮耀勳章的將士們
當他們回憶起戰爭時,是多麼地痛苦
就算他們心中,認為自己是在執行正義
對這想法有多麼堅定
殺人,仍是一件讓人痛苦的事!

但......我要問,就算如此,難道某些人就不該殺了嗎?

姑且不論究竟是誰對誰錯的問題
賓拉登攻擊事件
那代表的是賓拉登給美國人判了死刑
在他們心中,那是他們的聖戰,代表著正義
反過來,美國攻打阿富汗、伊拉克
那也是他們所執行的「正義」
再痛苦,仍需執行!
(先說,這話真的沒說究竟是美國對還是中東國家對!)

那一般的犯罪案件咧?

我讚成讓死刑減少
法官盡量少判死刑
因為無論是哪樣的刑責
只有死刑,一但執行了,就再也沒有反悔的機會!
如果真的是冤枉
那......

在「殺戮的艱難」一文中還提到關於大多數人所擔心的
如果他出來之後,再度犯案呢?
又或者他逃出來了呢?

作者認為,我們既然都制服住他了
為何又要一直去擔心這些
或者他認為,與其考慮要不要讓犯人死
不如想辦法讓把關更嚴格些
但我想說...人,是很難預料的
我們很難真正的去正確推出犯人的想法
也很難永遠地做到防患未然
某些窮兇惡極的犯人
他活著,絕對就是其他人的風險!
就像投資,再小的風險,仍是風險!
今天能夠沒什麼損失地除掉這個風險,何樂不為?

說實在的,那篇文章的作者還提到了太多太多反對死刑的論點
而我,其實大多也持同意的態度
但我的觀念卻很難因為他的說法而改變
有時我甚至覺得,連他自己都很難說服自己

像他標題寫的
「殺戮的艱難」
他覺得那些執行死刑的人很痛苦
看到死刑犯死,他卻快樂不起來
這樣的說法,難道不是在逃避嗎?
就好像戰場上的逃兵,說他覺得殺人好可怕
所以他逃跑了
乍看似乎很高尚
但實際上呢?

我認為只是在逃避!

也許這只是因為我沒去殺過人
所以只能在這邊唱高調
但我認為
我是說出了大多數「無知老百姓」的心聲
我們只是一般人
我們沒有人權團體的高尚情懷
我們只知道簡單的「有恩報恩,有仇報仇」
如此而已

所以......要廢死刑,可以!
先成功地教育好我們這些無知的人吧!
成功消除我們的暴戾之氣後,再廢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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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ldkiller01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