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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聽別人說過
有些作詞作曲家,或者一些畫家
反正就是些創意家
他們會三不五時的,跑去深山密林裡隱居
過著與所有媒體隔絕的日子
為的就是不去看別人的創意
這樣自己就不會因別人的影響而去抄襲別人
創作者也才可以創作出更讓人驚奇的東西
今天看著學長的網誌
裡面真他媽的好笑!
害我又差點想學他的網誌來增個幾篇搞笑文
但......不能這樣啊!
想到之前有人學我的MSN暱稱
我看到後差點沒吐血
他是白痴嗎?沒有一點自己的創意嗎?
但我也懶得講他,反正就隨便他了!
「吾乃施博文是也!」這是我用了多久自己的創意
你他X的學個屁!
好了,不想罵了,總之,創意真的很重要
人需要學習!但不是一味的模仿!
要是大家都只會模仿的話,哪來的發明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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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ldkiller01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3) 人氣()